駕考紀實

開車開了幾十年,沒想到來到這裏寸步難行,原因就在於這裏的規定外籍人士需入境180天後才能報考駕照。是的,不能直接拿國際駕照或直接換發當地駕照,而是還要再考一次駕照,且要住滿180日才可以。再考一次駕照雖然只是考一般理論及交通號誌的筆試,但也頗有難度,100題需考到90分才能及格。跑了那麼多國家,也沒看過這樣的規定及作法。說有沒有必要,這很難說,因為很多國家也沒說一定要考當地筆試後才能開車上路,但考了筆試、多了解一下這裏的交通號誌當然對於開車會比較有幫助。至於180天的規定,則是這裏的交通習慣實在是太亂,如沒對這裏的開車習慣有一定了解,冒然上路開車也的確是有危險。但是,到其他國家難道就不需要了解當地的開車習慣問題?打從心底質疑本地這樣的規定。

在一次餐敘中,無意中得知住滿180天是地方政府的單方行政規定,並不是國家的強制規定。為此,跟友人大吐苦水,沒有車跟沒有腳一樣,友人見小弟在本地悽苦無依,就說他「想想辦法」。哇塞!這樣也可以?!在台灣,如果有個規定出來,就只有遵辦的份,想都不要想有無後門鑽的問題。但這裏取得駕照再上路是真的很有必要性。因為在台灣如果無照駕駛肇事,無照駕駛的部分是會被處行政罰,至於肇事的部分,是否因為無照駕駛所引起的,則需再視實際情形才會論定,畢竟自己無照駕駛雖然有錯,但也不能說因此免除其他人亂開車或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可能性,而把所有責任都壓在無照駕駛人的身上(雖然無照駕駛被課以一定責任的可能性仍然很大)。但在這裏,無論是誰對錯,只要是無照駕駛,出了事,就是無照駕駛人的全部責任。而且,無照駕駛上路被查獲,甚至是要被行政拘留15天的。很嚴厲的法律效果。沒辦法,這裏人多,不這麼管,也不行,所以是也可以理解。只是,這裏的立法常常從嚴,執法常常從寬,所以,守法的觀念淡薄,守法的人反而比不守法的人要付出更多的經濟及機會成本。這也是很不公平的事。
但最折磨人的還不止是如此。報考的過程也讓人很吐血。報考駕照過程大致如下:
1.     到當地指定醫院辦理駕考體檢,體檢證明當場發給。
2.     帶著體檢證明、「臨住人員住宿信息登記表」、台胞證、台灣駕駛執照到當地車管所報名。
3.     車管所審核證件無誤後照相,並繳完費後發給「機動車駕駛考試通知單」。
4.     持「機動車駕駛考試通知單」到當地的「駕駛人考試中心」應考。
5.     考完後當場印出「科目一考試成績單」,持該成績單赴車管所送交。
6.     三個工作日取駕照。

看起來很簡單,但這其間充滿著折磨。
最大的問題在於這裏公務人員的辦事效率及地大物博。
例如,車管所與駕駛人考試中心約有1小時單趟車程,來回不便,沒人開車陪您報名應考,光坐車就折磨死人,且還未必叫得到計程車(本地駕考中心在偏遠郊區)。易言之,不是賣人情請人陪、就是要包車應考。

如果賣人情請人陪、包車應考可以一次解決的,也算順利。
像小弟早上10點半到車管所,車管所人多到爆,輪到小弟時,差不多11:15分,辦證的警官小姐一幅要離開的樣子,叫我找隔壁窗口。這時候,我把某某某叫我來的關係搬了出來。該警官小姐才又回到座位上看了我帶來的資料說:「您的臨住人員住宿信息登記表是最新的,我們這裏要您第一次入境的那張。」我咧~,差點哭出來,因為臨住人員住宿信息登記表是每一次出入境中國,就得24小時內到當地派出所報到所辦的登記表,誰知道要把最早的那個登記表留下來,反而最新的不能用,因為這中間我已出入境兩、三次了。警官小姐又一幅要離開、叫我別煩她的樣子,我就哀請她通融,她才又站著對我說:「不然這樣吧,您把台胞證上的第一次入境章頁面印出來就行了。」我咧,可以這樣做,為何不一開始就說明清楚,一幅我證件沒備齊、沒法辦的樣子,那如果我不問的話,那不就又要來回奔波。警官小姐就叫我先去印台胞證、並去照相再回來辦。然後跟我說:「您回來後找隔壁窗口辦理,或下午一點半再過來吧,要休息了。」我咧,還沒11點半耶。

我上樓去印台胞證及照相,回來時也不過11:40,那個警官小姐真的不見了。排隔壁窗口,輪到我時,約11:50,隔壁窗口小姐說:「網路斷了,目前沒法辦理報考。」真是扯蛋,連網路中午都斷線休息的。我真的服了這裏的公務部門效率。

跟友人去吃個飯回來,13:30準時到,最初承辦我的那個警官小姐也還沒回來,隔壁窗口的好心為我們辦理。但不懂為何臨住人員住宿信息登記表要收正本回去,心想:「正本被收走,那我手上沒正本,倘日後需要用在其他用途,該怎麼辦?而且每次出入境到派出所去辦臨住人員住宿信息登記表也不是很順,因為派出所承辦警官常不在,早上去了沒遇到,其他警官會叫我下午再來,但得等到下午去了,常又因為沒遇到,又被叫隔天再來。辦事超沒效率的,跟公家機關打交道是可以累掉半條命的。」所以,問了車管所小姐:「可否不要收正本?我影印一份留給車管所就好。」這下好了,小姐說她要問一下才行,這問一下,又是一小時過去了,小弟我跟友人在車管所閒閒沒事幹、只能勉強聊天一小時。一小時後,車管所的警官小姐說:「不行,還是得留正本。」真是昏倒,就為了這一句答覆,等了一小時。
這時候快三點了,我們要趕快趕到一小時外的駕駛人考試中心。

陪我考試的「有關係」友人,這時候聯絡駕考中心,說我要過去了,對方說沒問題!主要是因為他託了關係讓我可以不受180天的限制,所以到了駕考中心,需找特定人。風塵僕僕地到了現場,結果找不到人。這下又是等!!等了一個多小時,沒輒!後來聯絡上特定人,跟我們說,他離開一下,希望我們隔天再來!!!真的要吐血!很遠耶~~~~~~!!心想自己靠關係都還要獲得這種待遇,那一般人不是氣死人了。

沒辦法,只好隔天再到駕考中心考試,這次是很順,但是考完之後,還得把成績單送回一小時以外的車管所。天啊,為什麼不能由駕考中心把成績單逕送車管所呢?無法理解。到了一小時外的車管所,把成績交給那個當初急著要離開、一直不在場、現在終於出現的窗口警官小姐,她跟我說:下星期三直接到x號窗口領證。我問:憑什麼東西領證?她說:沒事嘞,直接來領就行了。咳咳!完全不發給收執聯,證明她收了我的成績單,那到時候駕駛證沒出來,又沒辦法證明我確實把成績單交給她了怎麼辦?這也沒辦法,這裏的辦事習慣就是這樣。只能祈望別到時候領不到證,又叫我重新走一遍流程考試!

跟這裏的公務機關打交道真的會氣死人!!
不必要的程序規定太多,報考的程序太複雜,只會讓人更想走後門,這中間就多了很多不必要的利益輸送關係。難怪這裏總是要靠關係疏通,簡單的事都得搞得那麼複雜,實在是很沒必要的事!只會讓有心人想上下其手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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